2024重庆率先出台了“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制度,将年龄在49周岁以上的夫妻扶助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至390元,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且重庆万州还有一次性补助金,最低可获1080元,同时将失独再*育群体纳入了计划*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政策中,还为失独再*养家庭的孩子代缴医保,并对其连续接受大学本科以下教育的学费予以全额补助。
目前重庆失独老人每人每年可得到4680元扶助金,且对年满49周岁的失独对象,按每人每年900元标准购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最高可享受15年的资助,对*病住院的失独家庭父母,按照医疗保险报销总额的10%给予补助,每人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3000元。
在重庆只要是符合失独补助条件的,每人每月可以领取390元,失独家庭补助发放时间是全国统一的,一般代理发放机构在8月31日前收到专项资金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发放,另外,重庆各区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帮助这部分家庭。
1、万州区
重庆万州区对于对独*子女死亡后未再*育或收养子女的实施一次性养老保险金补贴制度,给予已纳入计划*育特别扶助的独*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5000元一次性养老保险金补贴。
2、黔江区
对符合重庆黔江区条件的失独家庭父母全部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且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二档参保标准进行资助。
3、涪陵区
重庆涪陵区符合失独家庭一次性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独*子女死亡证,户口簿等,经市人口计划*育局审核确认后按标准向失独家庭发放一次性补贴。
4、渝中区
对确需实施辅助*殖技术的失独家庭,重庆渝中区将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万元的再*育补助金,由各县(市、区)在省级人口福利基金专户筹集的资金中支付。
5、大渡口区
失独老人不愿意在重庆大渡口区居住的,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突发疾病时,能实现在备案地的联网医院刷重庆医保卡直接结算。
2024重庆将独*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补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40元、390元,比之前分别提高110元和130元,如果失独夫妻能出示独*子女父母荣誉证书,那么补贴的标准会更高。
同时,重庆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未再*育的失独老人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给养老补贴,全年不超过30天的住院护理补助。
目前重庆特殊家庭各项扶助关怀政策已全面落实,*括*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如每年为全市失独家庭按照每人不低于500元的标准购买综合商业保险,内容涉及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住院护工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