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产假国家规定,给出最新的二胎产假规定!最新规定,单胎顺产的产假为90天,难产、多胎的产假为15天,不管是头胎还是二胎。上海市人口与计划*育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再给予三十天的晚育假,并给予其配偶三天的晚育护理假。晚育是指已婚妇女在*育第一个孩子时,年龄在二十四岁以上。
二胎产假国家规定
1.成为父亲的男性同胞可以多获得5天的带薪休假时间。
2.对于妈妈们来说,情况就不同了。以前,女性的产假一般是基本产假98天,独*子女假35天,晚育假15天=148天。调整后,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节育奖励(即两个孩子以内)假=128天,相比之下,少了20天。但对于以前没有享受独*子女假(如"超*")和晚育假(如"早育")的母亲,则多了30天的产假。
3、30天的计*奖励假对一孩、二孩都适用,对于*育二孩的母亲,二孩的产假也增加30天!128天的产假可以拿下双份哦!
二胎产假最新规定
1、*二胎需要满足一定的*理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育证明后属于计划内*育。除计划外*育和非婚*育外,无论*育几个孩子,只要符合计划*育政策,都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和其他待遇。
2、第二胎的产假时间
不管是第一胎还是第二胎,单胎产假为90天,难产或多胎产假为15天。上海市人口与计划*育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再享受三十天的晚育假,其配偶享受三天的晚育护理假。晚育是指已婚妇女*育第一个孩子时年龄在二十四岁以上。从上述规定来看,*育第二个孩子不属于晚育,不能享受三十天的晚育假和其配偶的三天晚育假。当然,如果单位能多给你30天的晚育假,那就更好了。如果单位批准,你还可以申请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在此期间,你的工资收入不得低于你以前月工资收入的80%。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有的独*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30天的奖励假。这意味着,凡是符合法律规定*育的,无论是*一个孩子,还是*两个孩子,以及符合法律规定*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的优惠产假;同时,丈夫的陪产假由10天增加到15天。
3、产假期间的待遇
产假期间,可依法享受*育*活津贴和*育医疗费补贴。每月的*育*活津贴以*育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如果本人工资标准高于社会保险缴纳标准的,超出部分仍应由用人单位补缴。
很多人可能认为头胎和二胎的产假有区别,其实不然,在这两种情况下,顺产是90天,难产是15天,当然,作为孩子的父亲,也享受一定的带薪休假,可以多出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