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全面开放后,各省、市分别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部分地区修改了地方《人口与计划*育条例》,新增*育奖励假30天,同时取消30天晚育假,北京、杭州、温州等市率先提出二胎*育津贴补发1个月,适用对象、标准、途径一一来了解。
1二胎*育津贴补发
二胎*育津贴补发方案是对应二胎女性增加30天产假而产*的,补发时间为1个月即30天时间,补发*育津贴发放标准按照已享受支付标准执行。
1、适用对象
2016年1月1日-2017年5月31日时间段内,*育并已享受*育保险报销,但没有享受30天*育奖励假的女性,补发后*育津贴发放与产假工资天数一致。
2、标准
补发多少钱是按女职工已享受*育津贴的基数标准执行。
本次补发仅针对已享受待遇,但没有计入30天奖励假的女职工,对于未就业的女职工配偶是不享受补发*育津贴政策。
2发放途径
对于有交社保的女职工,本次补发由社保局进行补发,对于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保的单位而言,*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发放,当然补发也由用人单位发放。
有社保女职工的*育津贴补发有两种方式可选,一是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拨付至用人单位,到账时间在次月月底前,单位收到之后,再由用人单位发给职工补发,二是企业补发也可以直接支付给职工本人。
符合补发条件的职工需要填写补发申请书或申请报告(需要单位盖章)、身份证原件,到社保局办理申领手续,若工作有变动需要原单位盖章。
3相关释疑
补发是单位还是社保局补发?
视情况而定。
有社保由社保局补发,无社保由单位补发,社保局补发需要公司凭女职工*育凭证,前往社保局申请办理。
当时享受了*育津贴,但是现在已经离职停保了,脱保了还能申请吗?
可以。
*育时参保的原单位盖章后,可到当时参保单位所辖社保局办理申领手续,标准还是按之前申领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