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无理由退货”已实施两年,为何还有不少消费者遇到退货难的问题?记者了解到,“7日无理由退货”并不适用于所有商品,且有些规定不明确,也会遭遇退货难。为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公布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当中明确规定“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期限究竟从哪天算起”“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运费由谁付”等,并指出4类商品不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政策,同时,针对网购退货的行为有了可参考的“操作指南”。
七天限期以签收商品次日算起
“春节前,我想给婆婆购买一件羊绒衫,都说清河的羊绒衫不错,经过网上的海淘,我搜索到一件活动价为388元的羊绒衫。”李女士说,她看了部分购买者的评价后,感觉不错。这时,她发现距离活动时间仅剩一天,便赶紧下单,给家人拍下一件。
4天后,李女士等到了羊绒衫,又过了3天,她才见到婆婆。老人试穿后,感觉不合身。李女士便与商家联系,表示退货。“可商家称,从发货之日起算,已超过退货期不予退货。”李女士说,羊绒衫是下单4天后才收到的,这几天怎么能算入“七天”呢?但商家执意不给退货。
那么,“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期限究竟是从何时计起,是以发货当天为准抑或是签收货品为始,又或者是产品激活后开始计算?对此,《指引》(征求意见稿)中细化了“七天”的概念。
《指引》明确规定,“七天”期限是指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计算,如在“七天”的计算时间中最后一天是国家法定节假日,那么则以节假日结束的次日作为最后一天。消费者应在以上期间内发出退货商品的请求。
《指引》公布之后,消费者如再遇到李女士这样的问题,可以对商家进行投诉。同时,消费者的快递自签收后的次日开始计算。对于网购的快递,消费者挺好还是亲自签收为佳,而对于有事无法立即签收快递的,消费者应尽量与快递员协商投递时间。
新增4类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除了七天计算时间得到明确解释,《指引》(征求意见稿)同时也明确了哪些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准则。
新《消费者保*》中曾经规定4类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即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
《指引》中,又另外规定了4类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拆封后因人身安全或者*命健康原因不宜退货的商品:*括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贴身用品等;一经激活或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括产*授权或者激活信息的手机、电脑、数码产品等;已经在线交付的充值类商品:*括手机充值卡、游戏点卡等;特价*商品:*括即将到保质期的商品、*装破损或有瑕疵的商品等。
对超出查验和试用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产*明显价值贬损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指引》将其列为不完好的商品,这些情形*括:打开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母婴用品、办公耗材、汽车耗材类商品的一次性密封*装等。
商品“完好”有标准退货操作有“指南”
本次《指引》(征求意见稿)中特别对“商品完好”做了更为细致的解释。据了解,《指引》将普通“商品完好”界定为商品本身、配件及附带的防伪标识、商标吊牌、商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齐全。储值卡(券)类商品完好是指卡(券)内金额未减少。 《指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适当的试用不影响商品完好。
网购指引征民意网友纷纷吐槽
《指引》(征求意见稿)出台的目的,是为了更加方便市民购物,减少*,消息一抛出便引起市民及部分网友不同的声音。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电商自行设定了“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商品范围”,有的则以“特定种类商品退货后*含安全隐患”“无法排除消费者以假换真退货”等为由拒不执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
“签收后,不打开*装验货,怎么知道东西的好坏?”网友孙女士就曾有过这样的遭遇,她在淘宝上购买的一款手*,然而收到后发现实物与网上描述的不一致,就想退货。然而卖家称,为了不影响二次销售,*装被打开的商品不接受退货。对此,孙女士担心,对于“商品完好”的规定可能会成为一些商家不退货的借口。
市民小叶说,网购电子产品的人很多。现在,商家还以种种理由不给退货。《指引》实施后,部分电子商品列入不适宜退货范围。如果购买的电子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这将更成为商家不退货的理由。
网购达人小米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如果买回来的化妆品拆封后发现是假冒的,但商家以化妆品已拆封使用为由拒绝退货,对消费者不太公平。她认为,消费者无法验证商品真假,只能买到手试用后才发现问题所在,这样反而成为无法退货的理由,对消费者很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