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4月13日消息,针对网民关于“北京辅助*殖纳入医保3月26日落地实施,去医院问了,说没这个政策”的留言,@北京12345 于13日回复称,北京市辅助*殖技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工作暂缓执行。
网民3月31日在人民网留言称,北京辅助*殖纳入医保3月26日落地实施,我去医院问了,说没这个政策。请问这个会什么时候纳入医保,还会纳入医保吗?
@北京12345于4月13日回复称,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市医疗保障局回复:经核实,根据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相关规定,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我市辅助*殖技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工作暂缓执行。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对相关政策进行统筹研究,我市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据北京日报客户端2月21日消息,北京市医保局会同市卫*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京医保发〔2022〕7号),对公立医疗机构已开展的6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规范调整,其中对体外受精胚胎培养等53项辅助*殖技术项目进行了统一定价。在规范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同时,将门诊治疗中常见的宫腔内人工授精术、胚胎移植术、*优选处理等16项涉及人群广、诊疗必需、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辅助*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甲类报销范围,新政策将于3月26日落地。
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5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规定,“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