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的晓静是少白头,从17岁开始,头上就长出了白发,晓静很在意自己的少年白,于是几乎每个月都要染一次黑发,来掩盖自己新长出的白发。一开始,她会去理发店染发,后来觉得开销太大,就自己随便买了染发膏自己染,就这样连着染了10年。2018年9月份,晓静突然开始感到头昏、乏力、还会咳嗽、咳痰,一个月高烧2次。
家人带她去医院,一查血小板每微升70多万,正常人是每微升10-30万,而且晓静还有严重的贫血问题,再进一步检查,结果显示,晓静得了急性白血病,而罪魁祸首正是她坚持了十年的染发习惯!
染发竟然也会致癌?
虽然平常也总说染发致癌,但有很多人会反驳说,染发致癌只是一个传言,并没有明确的科学依据证明染发和癌症的关系有多大。染发致癌是真实存在的吗?
美国国立卫*研究院曾经将一项有关于染发致癌的研究发表在了《国际癌症杂志》上,样本容量为来自美国各地的35到74岁之间的46709位女性,其入组门槛为有一个患乳腺癌的姐妹,但本身并不患癌,研究人员对这些对象展开了长达8年的研究调查。
研究结果显示,定期使用永久性染发剂的人群比不使用的人群患乳腺癌的风险高9%,每5到8周就使用一次永久性染发剂的患乳腺癌的风险会高出30%。
美国癌症学会对500名美发师进行了调查研究,他们患肿瘤的风险比普通人高出6倍,国际上也确认染发剂的使用和白血病的患病率有一定的联系。
事实证明,染发和致癌是有相关性的。当然,染发只是增高了致癌的风险,癌症的发病原因是非常复杂的,并不是染发一定会致癌,其致癌风险也和接触量和接触时间有关。
展开来说,染发剂中的危险主要来自于其中的多种化学物质。目前理发店普遍使用的是永久性染发剂,染发剂中用来固色的对苯二胺是公认的致癌物,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表示染发剂中的芳香胺等化学物质具有诱变性,其中的染料成分2,4-二氨基苯甲醚硫酸盐和对苯二胺都有致癌性,这些化学物质如果长时间积蓄在人体内,会使人体体内的正常细胞容易癌变。
有些染发剂中还添加了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邻氨基苯酚和间苯二胺,所以选择染发剂时要注意,尽量选择成分相对安全的染发剂。
做到3点,安全放心染发
既然染发无法割舍,那么如何挑选染发剂就非常重要了。在挑选染发剂品牌的时候,最好挑选正规品牌,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很多不正规的商品或假冒伪劣产品因为逃过了监管,会肆意添加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宣传快速染发、一洗黑、不脏衣服、纯天然的都不要买。目前市面上的永久性染发剂没有完全纯天然的,2021年的时候国家食药监局曾披露过不少不合格的染发产品,其中很多染发剂查出了国家禁止添加的间苯二酚等成分,而且并未在成分表上标明,这些染发剂很多都打着植物染发剂的名号,比如韩金靓、章华等品牌。
由于很多染发剂中有易过敏成分,所以在使用之前要先在耳后做过敏测试,确定没有过敏后再进行正常使用。
癌症的发病原因复杂,不能用单一因素衡量,染发剂中的确含有很多致癌物,但会不会致癌,和接触时间、接触的量以及接触频率都有关系。建议一年染发次数不要超过两次,过敏体质、哮喘、孕妇等人群最好不要使用染发剂。
爱美的前提是健康,既然选择了染发,那么就要选择比较好的染发剂,避免劣质染发剂给我们带来更多的伤害。
缓解少白头,还需对症下药
少年白的人把头发染黑,只治标不治本,最重要的还是对症下药。如果是先天性少白头,一般是遗传因素。后天性的少白头一般认为是精神压力,亦或是患有疾病为主要病因。
土耳其有项研究,对1192名18-20岁大学*志愿者展开了调查,发现其中有377名志愿者是少白头,约占总人数的32%,这些少白头志愿者中,有素食偏好的人占了第一位,其次才是过敏史和家族史。研究结果说明素食导致的营养不良才是少白头的主要病因。
针对缺少蛋白质、严重营养不良、缺乏微量元素引起的少白头,则需要补充营养,普通人平常的膳食应该荤素搭配,建议不要只吃纯素食的食物,很容易缺乏多种肉类里才含量比较多的营养素,纯肉食也会导致营养不良。
除了营养不良,过度的精神压力、焦虑或严重的心理创伤都可能使白发在短期内迅速增加,这方面需要放松心情、保持心情愉悦、注意劳逸结合。患有甲亢、内分泌障碍、肺结核等疾病会阻碍黑色素的形成,患有这些疾病的人需要先治疗疾病。
平时也可以多吃一些黑豆、黑芝麻之类的食物,不仅营养,对乌发也有效果。也有说何首乌可以乌发的,但是毕竟是药材最好不要随便使用,想吃何首乌或其他中药乌发的要让正规医*开具处方,到正规药店购买药材。
虽然染发不一定致癌,但是一定会对头发有损伤,有20%的接触性皮炎是由染发剂引起的,染发剂给头发直接造成的危害就是头发分叉、干枯易断,还有脱发。所以,染发剂还是少用为好。
参考资料:
[1]染发剂致癌和致突变效应的研究进展.国外医学:卫*学分册.2006,32(2):117-120.
[2]染发剂致癌的风险到底有多大?.中南药学(用药与健康).2017,(10):85.
[3]常使用染发剂的女性易患乳腺癌.中国保健食品.20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