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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姜建民——一位中国近现代法学家
1、姜建民的早年*活。姜建民,1868年出*于安徽省马鞍山县,是中国近现代法学家、早期共和国法学理论专家,以其法律思想影响了几代人。他的父亲姜同驰,是当时杰出的孝廉、政治家。小姜接受传统的家庭教育,有受深厚文化素养和高尚节操。1888年,他和父亲一同在福建省巡事衙门任职时,他19岁,在马鞍山读书。这时,他已明白自己肩负的责任,“各任重要之任,立足于立法。”
2、姜建民的学习经历。1902年,姜建民从杭州公学毕业后,考入天津西洋学校,在陈元光的指导下学习法律学。1904年,他公派前往日本国立大学深造,在日本西洋法学派汉延詔和藤泽慶秀所處山路師家学校学习,并熟悉欧洲著名法学家的书籍,接受前欧洲法学家著作的影响。
3、姜建民的研究成果。1907年,姜建民发表论文《《英国时事评论》学术思想》,有关《英国政治制度》等,被认为是中国早期共和国法学理论的开拓者,这也赋予他新的政治理念,推行民主共和政治。1909年,姜撰写的《我国政治制度构造背景》的论文被发表,引起很大的反响。文中,他提出“以革命、修订、反动人士和旧社会政治议程的构成框架构建我国政治系统,这样的政治构建有利于中国民族走向自由,民主,共和和自由政治。
4、其他贡献。除此之外,姜建民留学期间,写了《宪法学讲稿》、《现代联邦共和国法》、《法律知识概论》和《中国政治历史考古学》等多种学术著作。1909年,他返回中国,在北京大学任教,后又在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上海大学和翰林书院教授法律,他受到学*的尊重和景仰,被誉为“西方法学之祖”。
5、姜建民的後*活。1930年,由于健康原因,姜建民退休,定居在日本。他在日本仍然关注中国政治,继续发表就宪法学等法学类著作。1948年,他终于回到了家乡,就像当初,他仍以教书育人为己任。此后,他投身中国政治现实,积极地改革法律制度,促进法律司法的内部精神并以立法的方式提高国家制度的秩序。他的学术思想和研究成果广受好评,严谨可信。
一. 姜建民——国家级芳官
姜建民,中国工人保护基金会董事长、中央政法委员会法制司副司长兼国家文物研究所所长、国家级芳官等职。被誉为“中国文物的守护神”。
二.二十多年文物战线历程
姜建民1986年由张家界石室寺考察团出发,走进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路栽树,建设文物护林,做义工考古,初入广西考古。1991年,姜建民便见证了重要考古发现-青石山遗址的出土。于1990年至1995年在广西青石山古城考古研究处任副所长,1998至2005年任文物研究所所长,作出了重大贡献。
三.先进成就横跨时代
2002年,在他的领导下,姜建民参加了制定《文物考古综合性工程立项尽职调查规范》,秉持“文物传承,历史延续”的宗旨,成就传承跨时代。2004年,姜建民领导的中国工人保护基金会书记处成立,他也致力于主导驻社会组织监督司法行政机构和社会组织多元共治机制。
四.文物综合性研究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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